<新聞>重慶讀者告《品三國》錯字超標 庭審如知識講座
昨日,經過5小時40分鐘的激烈辯論,重慶讀者況力彬狀告易中天《品三國》一書錯誤字數超標一案結束庭審。庭審現場猶如一堂古代漢語知識講座,雙方都是引經據典。
況力彬指出34個錯字
由於訴狀較長,需要舉示的“錯字”較多,在宣讀此案起訴狀時,況力彬用了整整50分鐘。
他稱,《品三國》上集中,一共發現了17處錯誤,這些錯誤均為知識性錯誤。按相關規定,知識性錯誤一處,應按兩字計算,所以該書中,他發現有34個錯字。 “《品三國》上集,全書23萬字,按萬分之一的差錯率,全書差錯應在23字以下,但現在該書差錯率遠遠超標,構成了消費欺詐。”況力彬說。
此案中,況力彬將銷售商重慶書城列為了第一被告,將易中天、上海文藝出版總社分列二、三被告,承擔連帶責任,但昨天第一被告未出庭應訴。況力彬要求三被告返還購書款25元,賠償25元,並賠償他的誤工、勘誤費等共計2000元。
《三國志》權威性受疑
針對《品三國》一書,況力彬採用的糾錯範本為《三國志》。本案訴爭的34處錯誤,大多數出自易中天在書中引用的《三國志》原文。
在庭上,況力彬手中的糾錯範本《三國志》是否權威,成為了易中天和出版社重點攻擊的對象。出版社稱,《三國志》是古書,現在已知的流傳版本就達4本之多,流行的也有兩個版本。各個版本均存在差異,“你手中的這個版本,憑什麼說就是最權威的。”
此次出庭,出版社還帶來了古本繁寫版《三國志》。他們舉例稱,況力彬認為的“長坂坡”的坂字,正確的應為“阪”。在他這本書中,兩字就是通用的,並且兩字共同出現在一頁的情況曾多次出現。
對此說法,況力彬反駁說,《三國志》雖版本眾多,但如果對方能從其中一個版本中,找出與《品三國》書中相同的“錯誤”,他願意在全國性媒體上登報向易中天道歉。
庭審現場像知識講座
由於案中涉及眾多古代漢語知識,包括通假字、斷句停頓、標點符號等。昨日的庭審現場,像在上一堂古代漢語的知識講座,雙方都是引經據典。
在庭上,易中天的律師涂崇禹堅持易中天的觀點,“易中天先生不應當成為被告,不是本案適格的被告主體。”涂崇禹稱,易中天先生作為作者,他寫作的作品是作者對自己的思想、觀點的獨立表達,屬於精神產品,而現在訴爭涉及的圖書,是一種物質產品,“易先生沒有生產經營許可證,以及工商經營證,他不是法律意義上的經營者。因此,這個由圖書品質糾紛引發的案件,將他列為被告于法無據,應當駁回。”
未舉示《品三國》原稿
在庭上,法官曾數次詢問二、三原告,況力彬認為的17處錯誤,易中天是否原文如此,但二、三被告的律師均未正面作答。他們反而將此問題推給了況力彬,認為誰主張誰舉證。法官堅持請二、三被告告知法庭,他們才說開庭前時間匆忙,要等庭審後回去查看再說。
昨天的庭審從早晨9點開始,一直持續到下午2點40,中途只短暫休庭10分鐘。庭審結束後,易中天的辯護律師告訴記者,對此案勝訴有信心。隨後,況力彬也對記者表示有把握勝出。
而在法庭外,原被告雙方交換了名片,並和氣地握手告別。

